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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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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现将本中心2023年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中心课题示范引导作用。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深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培育金师、建设金专、开发金课提供四川学前教育的理论主张与实践样本。

二、选题指南

本中心拟定了2023年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在以上选题范围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如确有必要,申报者也可自行选题。

三、课题类别和申报要求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控制在15项以内。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5-1.0万元(研究期限为2-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2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申报人资格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否则需要2名高级职称专家予以推荐;其他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以上职称。

2.每人主持的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结题要求

1.课题责任单位为高校、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结题资格要求如下:重点项目应发表1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者出版一部专著/教材;其他项目原则上应发表一般期刊文章2篇(含)或者出版一部专著/教材。项目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Center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Research, Sichuan”。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没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案例报告,应附市级以上部门采纳意见或由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方可结题。

2.课题责任单位为其它组织机构,结题资格可参照上述标准,但也可向本中心申请“实践类课题”结题。“实践类课题”结题的基本要求是:必需公开举行结题鉴定会;鉴定会必需包括成果汇报、资料查阅、活动展现、相关人员的访谈等环节;鉴定专家组由3-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中心指定)。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申报统计表电子版(文档名:2023课题申报+题目+主持人)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须确保“申请人(签章)”和“推荐人姓名”处为电子签字,所需公章处为电子公章(公章所在页可以扫描或图片形式)。本次申报不收取纸质材料。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请从“中心”网站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http://scxqzx.cdu.edu.cn/)。

待项目成功立项以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A3双面印制,骑缝装订)顺丰快递寄送至成都大学“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八教学楼,8211办公室)常老师收,电话15982072383)。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八教学楼,8211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联系人:常老师

办公电话:028-88423240

电子邮箱:scxq@cdu.edu.cn

四川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2日